2020年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了911.6万,再创历史新高。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开展,我们国家正在由商标大国向商标强国迈进。商标“飞入寻常百姓家”,越来越多的人在申请注册商标,使用注册商标,商标已经成为一种品牌表现以及可信的标志。
但是,早在民国时间商标就已经如火如荼在开展了呢?
这主要得益于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民国初期,中华大地兴起了一股举办实业的春潮,一直持续到一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势头迅速升温。
图:民国20年商标注册证(民国商标证书内容跟现在的类似,包含了发证机关,商标名称,类别,时间等等要素)
1913年,北洋政府工商部改为农商部,设立了商标登录筹备处。1923年初,在农商部备案的商标申请达1000多件。1923年商标法实行使用在先原则,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20年。同时还规定了商标评定程序、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和假冒商标的刑事处罚。
图:民国24年商标注册证
1928年国民党政府设立全国注册局。同年又改为商标局,该局继续沿用北洋政府1923年的商标法办理商标事宜。同时实业部发出通令,严禁仿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否则,即以仿造论处。
在当时这个处罚还是相当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