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科创板”,可以说大幅度提升了上市条件的包容度,为创新型科技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融资环境,补齐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但是,上市环境更加开放并不代表着门槛的降低。
那么,被按下IPO暂停键的这些企业都有哪些知识产权方面的原因呢?
01
缺乏科学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管理体系
终止科创板IPO的江西金达莱、博拉网络和北京木瓜移动等企业,都曾在上市审核过程中被问及“相关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除了管理制度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是否专业充足,管理机构是否设置合理也是审核机构的关注点。“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是《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上市发行基本条件之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企业组织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受到充分关注。
02
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书中可以看到,公司披露已拥有原始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多达95项,拥有和申请了大数据及相关发明专利共52项,同时还拥有3项高新技术产品。不过,其中有31项正在申请的专利,是否能够获得授权存在不确定性。而已取得的21项发明专利全部是从第三方受让取得的,其互联网和大数据主要核心技术相关的3项发明专利同样是受让取得。
同样因核心技术原因影响上市进程的企业还有江西金达莱公司、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中联云港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被问询的焦点均集中在核心知识产权,如: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所有产品和服务、公司核心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核心技术是否依赖第三方、核心技术是否存在快速迭代的风险。
03
33家企业中,贵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宜搜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少企业的IPO进程都因知识产权纠纷而停止。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