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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8-08-02 18:33:11 磊诺知识产权

我国专利法对于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通过法条,我们可以看出,在四种情况下可以考虑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分别是:专利没有实施、专利权人有垄断行为、国家出现紧急情况、为了公共利益。

显然,这四种情况电影中的情节都不符合。

退一步讲,即使格列卫的专利被强制许可,药品的上市还需要有药监局的批准。即使这个药真的上市,从药企生产到患者手中还要经过临床试验、市场推广、进入医院等各个环节。这其中的每个环节都是有成本的。最后患者花钱买药的价格也不可能像从印度买药那么便宜。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仿制药上市了,但是很多患者仍然支付不起。

一部电影能唤起人们的专利意识是好事,但仿制药的问题不是一个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就能解决的。